公告专栏

  烟台开发区丰源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我局于2022年6月14日对你单位涉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烟开人社监令字[2022]71号)要求改正,以上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烟开人社监询字[2022]70号)及2022年7月27日《<工人日报>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烟开人社监令字[2022]71号)及2022年10月28日《<工人日报>公告》为证,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烟开人社监罚字[2023]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向你单位下达罚款12000.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银行,地址:烟台开发区泰山路9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烟台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皖1823民初447号

  安徽程晖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泾县金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94-1号

  林于:本院受理原告陈小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天津鼎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9Q336A):你单位员工岳强(身份证号:21140219*******412)于2022年11月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2年11月18日受理,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作出编号为S112010720220814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文玉铎商贸有限公司:本单位受理邵立元诉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编号:津(红桥区)社保补缴字[2023]第0007号《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红桥分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对上述催告内容,被催告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桥分中心


  任丽敏、马志超:本院受理原告宋新雨诉你们及唐山国熙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郭志佳:本院受理原告宋新雨诉你及唐山国熙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36号

  陈维新:本院受理原告吕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46号

  芜湖正典型材有限公司、左胜贵:本院受理原告泾县泾诚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30号

  蒋三宝:本院受理原告胡银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邵阳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之间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选定函等仲裁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9时在邵阳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裁决。

  本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北路市人民政府大院内前栋三楼

  联系电话:0739-5273096

  邵阳仲裁委员会


  周小龙:本院受理赵国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张光明:本院受理魏瑞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宏通(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转让人)与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受让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全部偿还义务。


           

              序号

        
           

              债务人名称

        
           

              保证人名称

        
           

              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剩余

        
           

              1

        
           

              天津市制锁五厂

        
           

              天津市建筑装饰五金工业公司

        
           

              1986JGDK30

        
           

              49,781.74元

        
           

              2

        
           

              天津市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天津中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96字第64号

           

              96字第68号

           

              96字第70号

        
           

              900,000元

           

              500,000元

           

              1,500,000元

        
           

              3

        
           

              天津市科技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科学器材集团公司

        
           

              津交银2002年贷字020064号

        
           

              1,870,000元

        
           

              4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华农物资公司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经销公司

        
           

              津交银2001年贷字012007号

           

              津交银2001年贷字010081号

        
           

              2,554,816元

           


           

              9,230,000元

        
           

              5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沙沃食品冷冻厂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经销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小沙沃村委会

        
           

              津财贷2000-63号

        
           

              900,000元

        
           

              6

        
           

              天津开发区赛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天津皇家庄园酒店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欧瑞克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绍字第97-049号

        
           

              900,000元

        
           

              7

        
           

              天津开发区春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振胜铜材厂

           

              天津市第二电气控制设备厂

        
           

              绍98-099

        
           

              1,692,000元

        
           

              8

        
           

              道格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加布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道格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贷字第115号

           

              贷字第114号

           

              和字第68号

        
           

              2,950,000元

           

              2,950,000元

           

              2,960,000元

        
           

              9

        
           

              奥斯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加布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奥斯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第128号

           

              第128号

        
           

              2,950,000元

           

              2,950,000元

        


  受让人联系方式: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科技大厦

  联系人:姚景瑞 戴亮

  电话:02228355150

  宏通(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