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 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相贯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法学研究领域的展开主要表现在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贯通,这是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应有之义。


  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的基本表现

  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之所以能够进行贯通,在于两者的具体内容与基本精神具有内在的契合性,都能为法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性资源。

  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与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具有高度的亲和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其中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即是在很早就滋生出具有现代人文关怀的民本主义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等古代思想深刻地反映出中国古代先人的民主思想,特别是在汉代“独尊儒术”以后,民生问题成为古代历代统治者关心的头等大事。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让人民获得解放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在马克思之前,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对于人民群众各项利益的关心和支持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存在交叉并遥相呼应。

  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重要发展和创新。西周以降,中国便出现了“不重鬼神,重视人事”的早期无神论和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反对迷信邪说和宗教神权,认为遵循客观规律是认知外部物质世界的根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存在共同的认识要素和理论基点,这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重要基础。

  中国古代的天下大同观与共产主义理论具有内在互通性。在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中国古代思想家在面对不平衡的社会发展现状时曾先后萌生并提出了自身关于理想社会的规划蓝图。“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对大同世界的追求。马克思主义诞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繁荣时期,在此期间,此起彼伏的工人独立运动再度唤起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深刻思考。马克思等人认为,没有剥削和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一定会到来。对共同美好生活理想的追求,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的重要价值基础。


  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贯通的方法论

  中国拥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几千年来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厚重的历史文化沉淀赋予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气质和精神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一些具有特定时代特征的制度文化与现代法治发展要求已经不相适应,但传承至今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实践中依然具有重要价值。要以辩证统一的立场来看待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法学学科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在法治发展领域,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分别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