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检察院轻刑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本报讯(□杨海卿 通讯员许朝阳) 过去一年,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抓手,认真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2022年该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1件13人,平均办案期限为6天,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
三原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依托联合签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办案进度,规定承办人审查案卷材料、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承办人在三日内提讯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刑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检察长提前了解案情,及时监督指导,快速审批文书,确保案件效率与质量。2022年,该院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时间缩短到7日以内。
同时,三原检察院加强内外衔接,形成办案合力。该院牵头召集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4次联席会议,针对案件移送及换押、收送案程序等环节,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办侦、诉、审三环节衔接机制。公安机关在移送时明确告知案管部门案件属于轻刑快办案件,由案管部门第一时间分案。案件移送至县法院后,明确告知县法院案件属于轻刑快办案件,由法院快速办理。
对于符合轻刑快办工作要求的审查起诉案件,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承办人则主动申请启动轻刑快办程序,确保在七日内办结案件。对于情节轻微,适宜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采取“不起诉+公开听证+训诫”的方式,推进矛盾化解。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侦查人员代表等参加会议,明晰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对案件是否属于情节轻微、证据是否存疑等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审查和评议,听取到场人员的意见建议,以公开公正推进矛盾纠纷问题实质性解决。2022年以来,该院共对9件9人采取上述方式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