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北京当代摩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当代绿色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代绿色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三河市上上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潘竹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潘志强:本院受理绥中县万家镇佳程粮油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刘普:本院受理原告蔡乾乾诉你、仝军建、仝丽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张新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7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赵德前:本院受理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支付原告7561元,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梁九芹:本院受理建昌县黑山科乡人民政府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牤牛营子法庭10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简洁: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5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蒋娟娟:本院受理原告刘永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81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白春红:本院受理原告齐桂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崔庄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袁尊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宗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饶海:本院受理田婷、祝雷禹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桶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李洪永: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84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王秋昌、李红娟、武安市土山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王海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08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程志超、邯郸市迪泰物资有限公司、李文锋、余国华、程中华、刘振祥: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7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闫艮国、闫保国、闫莎莎、吕改霞、吕俊斌、河北晨辉盛世广告有限公司、吕俊霞、阎志国: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20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义民、卢志平、卢丽红、邯郸市锦航纺织有限公司、张利红、卢岩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6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商德美瑞河北贸易有限公司、曹海仑、杨黎辉、曹海涛、曹海飞、曹海磊、邯郸市神鹏物资有限公司、王成: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2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茂菊、张振廷、刘海宾、张殿民、河北元蓬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河北民旺饲料有限公司、贾文书、张殿旺: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2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义民、张争争、郭兆龙、武燕芳、刘义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8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蒋翠军、王世红、河北耐科森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王冰、王继、王继业: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白海霞、武安市龙洁布草专业洗涤厂、贾海英、吴龙: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0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聚生、牛杰、贾利英、来郁芳、邯郸市山峰商贸有限公司、牛俊峰、张桂英: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亚飞、邯郸市露香凝物资有限公司、陈竹梅、赵志国: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卫国、王利霞、河北润森经贸有限公司、李爱刚、李秀川: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3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霍晓宇、邯郸市理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杜玉娟、薛印生: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建平、冀美芹、邯郸市建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马冀帅、马建红、来郁芳、李聚生、王海明: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515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