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陈大威:本院受理原告陈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吕友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艳芹:本院受理原告祝凤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陈文娟:本院受理原告王宇山诉你及赵博、河北美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三河市首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敏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河北蓝梦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核芯歆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7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三河市首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冯立威诉三河市首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125-1号

  王开红、丁仕国、程红兵:本院受理原告吕学胜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16-1号

  肖春华:本院受理原告胡冬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009号

  翁婧婵:本院受理原告李康与被告翁婧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李桂荣、王超作:本院受理原告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许工厂、李桂云、李桂荣、王超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5民初5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许工厂、李桂云:本院受理原告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许工厂、李桂云、李桂荣、王超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5民初5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常书印:本院受理张书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9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温秀丽:本院受理原告王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莫旗人民法院甘河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陈武、李华琴、杨元光、李丽、王思雄、周先琳、陈琴、郑环亚、严丹、陶勇、樊敏: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们(2022)黔0103 民初13959/13997/14011/14024/14029/14031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2023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龙建:本院受理(2022)黔 0103 民初 13041 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龙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59523.14 元;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5450.61 元;三、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3053.13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59523.14 元基数,自 2021 年1月 16 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85%,暂计至2022年6月6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款项合计:68026.88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2022)黔 0103 民初 15570 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张浩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69274.8 元;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0元;三、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530.88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69274.8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2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7%,暂计至2022年7月8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款项合计:70805.68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 0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谢明融:本院受理(2022)黔 0103 民初 12681 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谢明融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76550.63 元;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6820.64 元;三、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元 2436.62(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76550.63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7 月 27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85%,暂计至2022年6月6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款项合计:85807.89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 0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张旭鹏:本院受理了原告康小超诉你民问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吴宗悦、刘斌、周红、徐洪亮、张贵南、涂昌军、饶祖瑞、龙丽萍、刘安坤、姜园、杜恒、邓勇、任端书、聂莉平、石灵珠: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被告吴宗悦、刘斌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1)黔 0103民初 26909、26922、26934、26937、26938、26945、26953、26955、26957、26964、26965、26968、26970、26973、26996 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上午九点半(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商铺合作经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融美食府商铺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北区(1)1单元1层2号,该项目合作经营招商拟于2023年3月15日进行竞争性磋商。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合理范围内水、电费用作为合作经营的投入,不参与具体的经营。经营过程中,乙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销售收款刷甲方公司设置的pos机,进入甲方公司账户,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当月总营业额的20%。竞标商家以月度营业额保底3.6万元/月作为拦标价上浮竞价。以最终保底营业额成交价签约,不足的按签约保底营业额提收经营费。请商家自行组织踏勘后参加报名。报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互联网特区大厦504室,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项目部,联系人:王佼,联系电话18685127005,或编辑竞标商家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邮件至邮箱46027295@gq.com线上报名。报名日期截止于2023年3月9日17:00。



  债权、抵押权转让通知书

  俸宾(身份证号:530122196806270216):依据编号为WMFHKM190172DK《贷款合同-房屋抵押》及编号为WMFHKM190172DY《抵押合同-房屋抵押》,我方对你方享有相应的债权、抵押权。根据上述法律文件,你方现拖欠我方贷款本金人民币430000元及相应利息、逾期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律师费、仲裁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现我方将上述法律文件项下的债权及相应抵押权转让给债权受让方昆明运良商务有限公司,由债权受让方凭生效法律文书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特此通知。

  通知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