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基层法学会机构全部升格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通讯员庞若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加强旗县市区法学会机关工作力量的通知》,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市区法学会全部升格为副科级,为各旗县市区法学会机关核增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并要求各旗县市区法学会机关核定编制不少于3名,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据悉,这次机构升格是在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市区法学会实现机构编制全覆盖、平均每个旗县级法学会配备4-5名干部的基础上的又一务实举措。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强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全市法学会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察布、法治乌兰察布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