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鹤壁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召开年会
本报讯(记者何毅 通讯员司明慧 郜梦佳)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召开年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鹤壁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鹤壁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会议选举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领导,以推动鹤壁高质量发展、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为目标,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回应社会需求,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研判。要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形成一批有分量的学术成果。要针对市委、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发声,从不同维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全域治理提供法律支持。要积极搭建平台、组织活动,丰富法学会会员参与形式,促进法、检、学、律、企等各行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丰富民商法学实务与理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