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助力企业纾困

  本报讯(记者李青 通讯员黄卫红) 近期,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成功助力零陵区某农业综合性开发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不仅解决了其因资金短缺暂时偿还不了债务影响企业征信问题,也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

  零陵区某农业综合性开发公司因前期资本投入及经营发展需要,相继与衡阳市某装饰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某混凝土公司、永州市某传媒公司、江西省某文化传播公司、湖南省某传媒公司签订合同,因公司后期经营不善,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累计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合计110万余元。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先后被多家单位起诉到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零陵区人民法院立即对上述综合开发公司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营业确实存在困难,且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名下的水上乐园项目,有一定盈利能力。若依法强制执行,不仅使其面临破产风险,也无法将所欠款项全部履行完毕。零陵区人民法院遂主动找到该公司相关股东进行释法明理,并对该公司采取“放水养鱼”执行方式:同意恢复该公司营业,准许其通过营业偿还债务,确保公司盈利和履行债务两不误。被执行人同意了该方案,并紧急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向零陵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自开园之日起,所有营业收入均进入法院指定账户,直至账户余额足以清偿被法院执行的债务为止。同时,法院同意每月10日返还营业额的50%以保证该公司正常经营,其他冻结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上述方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成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