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践行‘枫桥经验’示范点”挂牌成立

以“1+2+3”工作法健全行政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本报讯(记者魏峰) 近年来,厦门海关深入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工作法健全行政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海关,受到群众的肯定和赞誉。近日,厦门海关“践行‘枫桥经验’示范点”正式挂牌成立。

  据介绍,厦门海关着力畅通行政复议申请这个主渠道,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推行案前、案中、案后“三段调处”工作模式和复议结果预沟通机制,提高复议决定的可接受性。

  同时,完善行政争议职能处置平台。厦门海关通过收集、研究、协商、解决执法一线反馈的执法疑难问题,加强业务规范指导职能。建立各隶属海关执法现场争议化解平台。厦门海关结合各业务现场特点,创建基层工作示范点。

  此外,厦门海关落实行政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强化案件“反哺”功效,规范执法统一性;推行执法过程中“嵌入式”普法和“一案一普法”,加强纠纷源头预防。落实行政纠纷排查研判机制,会同公职律师、业务专家,定期召开行政纠纷专题研判,围绕归类、审价、稽查、食品安全等海关矛盾纠纷高发业务,及时排查纠纷风险点,将矛盾化于未发。落实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现场调解、法制人员研判、职能处室指导”多方联动网,使行政争议止于未诉。近3年来协调处置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信访等共计1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