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电影《生机》演绎共赢发展新故事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经手这样一件商事纠纷:原告企业是被告公司的股东,双方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争执,针锋相对。原告企业因被告未履行利润分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保全被告公司4000万元的财产。

  如此大额的诉讼标的与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到被告公司的生存和后续经营,同时涉案公司背后劳动者的生计也会受到影响。被告公司还有13天就要发放工资,为保障民生,民二庭王法官和其合议庭成员们需要快速解决这个问题。

  在掌握基本案情的情况下,经过法官们一步步实地调查和沟通后,原告企业背负的经济压力也渐渐浮出水面。在这左右两难的时刻,法官们通过第三方买入的方法,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仅用17天就使原来一本“经济坏账”变成了一本崭新的“共赢发展账”,以法治手段护航区域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是由秦淮法院拍摄的法治微电影《生机》所讲述的故事,该片获得了第二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十佳剧情片奖。

  秦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基层法院,秦淮法院近年来一直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拍摄这一影片的初衷和立意,在于想要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线。”周守忠说,无论标的额大小,无论商事、破产、劳动等各类案件,秦淮法院的每一位法官始终坚持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法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用司法智慧高质量、高效率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真正扛起责任,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精打细磨还原法院真实案件

  《生机》改编自秦淮法院办理的真实案件。影片中,法官用17天的时间解决了这场纠纷,在此期间,法官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公司进行走访和沟通,多次开会整理思路,非常辛苦。

  该案承办法官、时任民二庭庭长的王辉宇介绍说,与剧里展现的一样,法院在收到案件后,便进行了详细的案情分析并开展深入研讨。影片将法官的努力真实地还原了出来。

  “因双方矛盾较为激烈,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纠纷,如此巨额的诉讼标的与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涉案企业背后劳动者的生计也要给予充分考虑。”王辉宇说,为此,民二庭多次召开法官会议进行研讨分析,寻找化解思路。

  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案情的来龙去脉有了清晰确切的认识后,王辉宇认识到,企业经营不容易,既要考虑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也要考虑到各方当事企业的存续和发展,更要考虑到企业大量员工的生存和生活。因此,他在与双方沟通中多次强调这一点,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

  最终,经过短时间内多番调解,双方企业最终友好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同时也申请撤销保全措施。从立案到结案,整个过程仅用17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都得到了保护。尤其是因为处理及时,被告企业快速从诉讼纠纷中解脱出来,完全没有影响后续的公司经营。

  秦淮法院审管办副主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陶剑涵表示,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直是秦淮法院近年来的工作重点。由于该案的标的额在基层法院相对较大,处理速度相对较快,结果相对更好,属于秦淮法院办理商事案件的一个典型代表,因此,选择了该案件进行拍摄。

  “影片整体拍摄过程非常顺利,不管是场地协调、布置等准备工作,还是摄制过程,各方都配合得十分默契。”陶剑涵告诉记者,该剧从筹备剧本到拍摄用时近半年,“为了既能还原案件的真实性又有故事的戏剧性,拍摄团队与主审法官沟通原案情、翻阅原案卷宗、反复推敲人物关系线,就花费了4个多月。正因为有了前期精细的打磨,中期拍摄和后期剪辑就顺畅了许多。”

  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中出现的办公场景都是秦淮法院的真实办公环境,除了主审法官是演员外,其他法官都是法院的干警倾情出演。

  “这样的组合也产生了1+1大于2的化学反应。真实的法官因为具有充分的法院工作经验,所以也帮助演员演出了更为贴切真实的法官的工作状态。”陶剑涵说。

  秦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萍表示,秦淮法院一直重视宣传工作,且不断加强视频等新形式宣传。近年来,在扫黑除恶、家事审判、古民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拍摄了多部宣传视频,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视频宣传拍摄工作,将聚焦法院重点工作、改革工作、典型案例进行拍摄宣传。


  多次调解最大限度达到双方共赢

  影片中,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商事纠纷调解室,让双方将自己的困难和诉求面对面地讲出来,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试图找到调解的突破口。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愿意作出让步,第一次调解失败了。

  为了尽快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让两家企业都能够“活下去”,法官连夜开会,决定第二天再到双方公司进行走访。在路上,书记员问了法官一个问题:“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这么激烈,咱们非得用调解的方式进行吗?”法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公司发展讲的是人合性,你说是人重要还是钱重要?”

  秦淮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方建国表示,这一案件案情虽然不复杂,但矛盾却很深刻,因涉及两家公司的生存问题,因此不仅要处理快,还要处理好。“调解是以双方当事人合意为基础,更易为当事人所接受和自愿履行。同时,调解也是程序上灵活、简易、高效,案件生效周期更短、结果更加灵活多样的一种手段。因为这是一起商事纠纷,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保密原则,调解可以最大限度地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结果。”

  最终,法官劝说原告公司把手上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去,拿走属于自己的份额和该得的分红,用这笔钱周转公司,同时也能解除保全避免影响被告的公司。原告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向法院申请撤诉以及撤回保全申请。案件圆满解决。

  方建国介绍说,实际中,秦淮法院在处理商事纠纷的时候,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的原则,积极通过繁简分流、智慧化审理等方式力求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促进案件更优质高效地办理。

  秦淮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斌表示,近年来,秦淮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

  首先就是坚持“快”字为先,全力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压降企业诉讼成本;全面深化繁简分流,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快速兑现胜诉权益。

  其次是“精”字为要,着力履行好打击和保护的司法职能,规范市场秩序,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经营、安心创业。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最大限度释放破产审理制度价值,多措并举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

  再者是“实”字为核,奋力寻求企业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完善多元解纷渠道,纵深推进府院联动,加强法治服务供给,审慎善意文明执行。

  最后是“新”字为魂,聚力找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坚决做到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