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学会全面提升各级法学会工作质效

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发展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近年来,黑龙江省法学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足龙江、研究龙江、服务龙江”宗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探索,加强制度创新,积极促进省、市、县三级法学会规范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黑龙江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充分吸收借鉴其他法学会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基础上,研究出台《黑龙江省县级法学会工作指引》,创新发展县级法学会开展工作的方针原则,有效解决了县级法学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今年,黑龙江省法学会印发《黑龙江省市级法学会工作指引(试行)》,在强化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研究会建设水平、服务培养优秀法治人才、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考核机制8个方面,全面规范市级法学会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和实务操作规程,为各市(地)法学会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提供路径和标准,推动全省范围内法学会的规范化发展,实现了工作标准化、流程化。

  黑龙江省各市县法学会积极落实上述两个《指引》,以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法律实务部门法律工作者为重点,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政治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

  此外,黑龙江省法学会积极与文联、作协等合作,组建法治文化艺术团,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举办法治书画作品展等,用文学作品、美术作品、微电影、动漫等形式来呈现、传播法律知识,培养人民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