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成立“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

  本报讯(通讯员许梦玲) 日前,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研讨会暨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创建会在杭州师范大学举行。据悉,该实验班是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实施英才教育、完善社会治理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优秀本科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也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先行者。

  据了解,该实验班依托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学术研究团队及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联盟,为优秀学生充分发挥个性和潜能提供发展空间。下一步,将秉承“刚正、求实、博学、笃实”的院训,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宗旨,实施政治思想教育、实务能力训练等本科全程培养的卓越教育计划,培养造就知识、能力、素质、精神俱佳,在法治建设及社会治理领域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