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需建立联动机制

  “所有保单,全额退保,保单无效的、断交的,找我来退款,你自己去只能退10%,找我全额退款……”近年来,“网络黑产”对各行各业进行渗透,而保险行业就是其中一个重灾区。

  不法分子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幌子,通过恶意投诉等方式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形成“黑色产业链”,不仅让消费者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保险行业参与者的权益,还衍生出许多社会问题,从而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代理退保”的非正常操作

  同一个手机号码,为多个不同的客户退保;同一个客户名字,但每次来要求退保的声音和来电号码都是不一样的……有经验的保险从业者都知道,这是最令他们头疼的第三方“代理退保”找上门了。

  “退保是保险法以及保险协议赋予投保人的正当法律权利。”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经济法学博士王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保人拥有退保自由也是保险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代理退保”,要一分为二去看待。不可否认,投保人有权委托机构代理处理退保事宜。然而,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代理退保”黑产,通过怂恿甚至欺骗的手段,诱导投保人作出不理性的退保决策。在退保过程中,这些“代理退保”的机构及人员通常都会先阻断客户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并尝试与客户签订“代理维权协议”,从中收取高昂的代理费和定金,还会以各种名义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等。协议签订后,代理人就会怂恿客户以各种方式取证被诉人或保险公司其他人员的不利陈述,并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相威胁,最终达成退保目的。

  在2020年深圳市“金融知识普及月”特别策划《四十“圳”当年,金融大家谈》系列访谈节目中,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过一个消费者被骗的案例。2019年,投保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退保代理人”,经过沟通后决定委托该代理人员通过恶意投诉帮他退保。该代理人帮投保人编写了一些虚构、歪曲事实的投诉内容,并且承诺一定可以全额退保。最后,投保人非但没有收到退款,还被这位“退保代理人”拉黑,对方拿着他提供的材料,冒充客户到保险公司投诉,通过签署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协议,直接代扣划走了他银行卡内的钱。


  “代理退保”套路深

  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运福受理过不少因为“代理退保”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他提醒,退保后,投保人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也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被保险人将无法及时获得各项保障,受到不法“代理退保”的蛊惑选择退保而追悔莫及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

  黄女士就是其中一员,她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联系上承诺全额退保的黑产公司,配合对方通过缠诉成功拿回保费后,按约定支付当年保费的40%给黑产公司作为佣金。后来,当她想重新购买保险时,才知道因为年龄增长等原因,保费将大幅上涨。更不幸的是,她在不久后的体检中被确诊患上乳腺癌,这意味着,原本可以让保险公司“买单”的治疗费将全部由自己承担。

  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的保费中,有30%至60%被中介拿走,这让人惊讶不已。更有甚者,退保只是第一步,不法“代理退保”机构推荐其他保险或者理财、贷款则成了顺理成章的第二步,最后还会将委托人的信息再次转卖给下一家。很显然,一旦选择和这些代理机构合作,个人信息将失去安全保障,成为黑色产业链上不断被压榨和利用的资源,甚至可能遭遇诈骗、被动参与违法活动等风险。

  王鑫告诉记者,2021年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同时,各级银保监机构持续发布相关警示,据不完全统计,银保监会和各地监管机构针对“代理退保”相关风险的提示已经超过50次之多。


  打击“代理退保”黑产需建立联动机制

  围绕当前“代理退保”黑产乱象,去年10月,广东省法学会就曾召开研讨会,分析不法“代理退保”这类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共同探讨保险行业在法律层面如何加强应对和升级管理。

  王鑫指出,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但在保险业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保险业在经营方面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领域,特别是在保险产品销售的适格性以及保险责任的理赔方面。“正是因为保险企业在以上两个领域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代理退保’黑产的滋生甚至蔓延。”王鑫说。

  杨运福也认为,保险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加大销售合规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大违规查处处罚力度,做好投诉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对于保险企业不规范行为的投诉,行政监管部门应依法受理投诉,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确实发现有机构或个人采用违法方式恶意投诉,应移交相关行政部门调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应姑息纵容。同时,他建议,保险行政监管部门(银保监会或银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加大对“代理退保”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确有维权需要的,可以先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考虑向行政监管部门(银保监会或各银保监局)投诉或者申请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理性、平和、合法、规范地处理争议,切莫轻信“代理退保”黑产公司的非法许诺,避免因此遭受进一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