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时,通过巧调解、定方案、准发款的方式,不仅为原告追回工程款,也让10名农民工拿到了欠薪。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黄冬月了解到原告作为劳务分包人,曾因欠薪被劳动监察部门调查,随即前往该部门进行核实,发现原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为保障各方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发包人与原告确定工程量及欠付工程款数额,在发包人同意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后,又劝说原告向农民工履行付薪义务。原告当即表示同意发包人将工程款汇至法院保管款账户,用以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被告将调解款汇入法院保管款账户后,承办法官立即完成“一案一账户”款项认领工作,并通过微信建群联系原告与其雇佣的10名农民工,确认本案131450元调解款的分配方案。
在确认好农民工名单、汇款金额及银行账户后,承办法官采取电汇形式,为农民工发放了拖欠的工资。
津南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各方主体灵活调解、准确及时发放保管款的方式,在源头化解了后续农民工劳务纠纷的产生,让这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