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隐私保护立案室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抒怀”寓意让当事人能够安心地在受法院保护关怀的空间中,体面舒适地倾诉困难诉求,从而实现隐私权益与诉讼权益的双重保护。“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将主要接待涉及个人隐私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当事人。

  怀柔法院立案组组长张秋艳在过往工作中,曾多次在立案大厅发现难以在“众目睽睽”之下表达私隐的当事人。“此前,一名当事人在立案干警询问下左顾右盼、欲言又止。了解后得知,这名诉请离婚的当事人不想在公共场所表达婚姻家庭内的私事。立案干警也时有反映,涉及婚姻家庭的当事人在立案大厅立案时,很多都会有些不自在。”

  怀柔法院立案厅窗口接待干警也遇到当事人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在递交材料时遮遮掩掩的情况。“在被引导至专门房间,当事人才放下顾虑、敞开心扉,当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禁止其夫实施家庭暴力等。怀柔法院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审查后作出裁定支持她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可依申请不公开审理。审理阶段不公开,立案阶段也要强化保护。对此,张秋艳率先提出设立隐私保护立案室的想法,专门为那些涉及个人感情、家庭私生活等情况的当事人,提供让他们心理舒适的立案空间。

  据悉,当前,怀柔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已设置了“隐私保护”登记处,申请隐私保护的当事人在此进行登记,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便可以在“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办理立案手续。

  怀柔法院表示,在“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当事人可以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放下顾虑、敞开心扉,完整、清楚地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