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就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民政部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9月20日。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制度。如针对“政策保”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定行业或特殊身份等为由,直接认定为不符合低保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定行业、特殊身份或特殊政策等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直接将某个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符合整户纳入低保条件的,不得仅将申请家庭个别成员纳入低保。
为进一步增强低保等社会救助的效应,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低保准入条件,对于采取“劳动力系数”核算低保申请家庭收入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客观考虑申请家庭实际就业、产业情况,对确实难以就业、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
《征求意见稿》对于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倾斜,进一步放宽“单人保”条件,规定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范围。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规定全面落实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临时救助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强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要求及时将未就业大学生等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