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

  2022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要尊崇历史、研究历史,确立历史思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央政治局安排过多次有关中国历史文化方面的集体学习,2020年9月就曾安排了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的题目,今天再安排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题目。”


  原典及释义

  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岂可忽哉!岂可忽哉!

  ——〔北宋〕曾巩《南齐书目录序》

  要将前朝的是非得失和兴亡治乱的原因视为红线,就一定要找到那种能够托付的修史人,然后才能够传播久远。而这正是编修史书的原因。如果没能找到那种能够托付的修史人,有的会失去原本的意图,有的会篡改史实,有的不能通达地剖析事理,有的遣词不妥当。因此,即使有突出的功业、美好的德行、异乎寻常的成绩,也会幽暗而不显明,闭结而不扬布,而历史上凶顽至极、狂险猥琐、奸邪凶恶的事迹,却能侥幸掩盖住!……史书是用来宣明治理天下的原则与方法的。所以,修撰它的人,也一定是天下一流的才士,他的才能也将与良史相称。这怎么能够忽略呢!这怎么能够忽略呢!


  出处及故事

  上述话出自曾巩《南齐书目录序》。曾巩(1019—1083),北宋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字子固,嘉祐二年进士。初为太平州司法参军,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出通判越州,历知齐、襄、洪、福等州。元丰三年(1080),判三班院。四年,迁史馆修撰,典修五朝国史,管勾编修院。未及属稿,擢中书舍人。后病卒于江宁。他任地方官时,处理政务风格务实、细致,愿意深入到基层调查了解工作,注意除民害,平冤狱,治疫救灾,所到之处都留下了美名。他的散文含蓄典重,雍容平易,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亦能诗。著有《元丰类稿》《隆平集》等。

  曾巩年少就有文名,可谓是那个时代的“学霸”。《宋史·曾巩传》说他“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但在1037年到1056年的将近二十年间,曾巩参加的两次科举都以落第告终。欧阳修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送曾巩秀才序》,为曾巩的屡试不第叫屈,并从此将曾巩收入门下,悉心栽培。直到嘉祐二年(1057年),曾巩才以39岁“高龄”中了进士,与21岁的苏轼是同届考生。而曾巩与王安石既是亲戚,又是好友。

  曾巩作为史学家,也颇有影响力。曾巩考取进士的第二年,被任命为太平州司法参军,职掌议法断刑。但时间不长,便被欧阳修向皇帝极力推荐,调回京城校勘典籍,一起修《新唐书》长达十年。曾巩任职史馆,曾整理《战国策》《说苑》,并校定南齐、梁、陈三书。《南齐书目录序》就是曾巩在校订二十四史之一——《南齐书》时写的文章。《南齐书》是一部记载南齐的断代史,为南朝梁朝史学家、文学家,也是齐梁开国皇帝萧道成的孙子萧子显所作。由前朝帝王子孙修前朝史书,二十四史中仅此一家。

  曾巩在《南齐书目录序》中对萧子显持批判态度,指出“子显之于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发出了“可不惜哉!”的感慨。曾巩在文中提出,“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以此为标准,认为由萧子显著《南齐书》是“所托不得其人”,并提出“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的观点。


  解读及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都曾强调历史是一面镜子,是最好的教科书。鉴古能知今,学史能明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的一个优良传统。中国历史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坚持不懈的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既有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丰富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的深刻教训以及由乱到治的经验智慧;既有当事者对时势的分析陈述,也有后人对前人得失的评论总结。可以说,在中国的史籍书林之中,蕴涵着十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其中包含着许多涉及对国家、社会、民族及个人的成与败、兴与衰、安与危、正与邪、荣与辱、义与利、廉与贪等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学习历史,要结合我们正在干的事业和正在做的事情,善于借鉴历史上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各种有益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这句古语,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和借鉴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的丰富经验。党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古人的治理思想与经验。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需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数典忘祖。我们的先人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先秦时代管仲、李悝、商鞅、韩非子等法家代表人物就影响深远。我们的先人留下了丰富的法治思想,“奉法者强则国强”、“法约而易行”、“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执法如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等名言脍炙人口。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都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值得我们传承。同时,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我们要积极吸收借鉴,但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否则必然水土不服。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要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学者研理于经,可以正天下之是非;征事于史,可以明古今之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还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我们要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角度,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在法治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原创性理论,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