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强制购物 净化旅游市场
近日,游客小敏(化名)和朋友两人前往云南旅行,两个人报名旅游团的价格是1580元,总共6天5晚,不包含机票。小敏提供的行程显示,此次跟团旅行之处包括昆明、楚雄、大理、丽江。据小敏称,到达目的地后,导游不仅不允许车上的游客相互添加微信,还强调知道游客们的身份证和家庭住址,不消费购物将追回差价。(8月10日中工网)
针对媒体报道的“游客参加低价游被导游要挟购物”一事,云南省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经调查,视频信息中的录音,为导游沈某某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的部分讲解内容,其言行涉嫌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云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征得游客同意,将游客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接待等违法违规行为;大理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排团队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制消费是深受消费者诟病的旅游业顽疾。长期以来,一些旅行社以超低价招揽游客,再在旅途中通过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手段胁迫游客购买商品,从中获取高额回扣。强制消费屡禁不止,“黑导游”、非法招徕、“黑店宰客”等旅游乱象屡见不鲜,不合理低价往往是主要原因。旅游途中的强迫购物,不仅成为旅行社的利润来源,也成为导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强制购物事件不断出现。
2013年颁布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由此可见,强制购物早已于法不容,不经游客同意安排购物在禁止之列。强买强卖,威胁、辱骂游客,不仅越过了道德的底线,更触碰了法律的边界。
打击旅游强制购物必须零容忍。不合理低价游本质属于欺诈行为,不仅会伤及当前旅游行业的恢复态势,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更涉嫌违法。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对低价游、强制购物等行为零容忍,对强制购物等违规现象曝光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厉打击强制购物、诱导购物等行为,严格落实旅游产品最低成本价格标准,对违规者施以重罚,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让违规者付出代价,以猛药去顽疾,全力保障游客权益。
从另一个角度看,旅游是一项愉悦身心的活动。在旅游途中,游客买些土特产或带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与亲朋好友分享,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问题在于,旅行社和导游应遵循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可以指定购物场所,但需要与游客协商一致,并向游客作出准确、详细的说明,由游客签字确认,旅行社和导游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提供服务。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出游项目消费时应该格外警惕,理性参团,不要贪便宜让本应身心愉悦的旅行变成郁闷的体验。
整治旅游市场乱象非一日之功。目前正值各地旅游消费旺季,期望各地相关部门以报道中的案例为戒,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以高效执法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让违法违规的低价团、强制购物等乱象销声匿迹,给游客绘就更多美好的“诗和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