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手机应用莫成“侵权应用”
一款计算器App在免费试用3天后,就要收取每季度58元的费用;一款“空调遥控器”App在3天免费试用后每周收费38元,但退订必须在2日内完成,且只能在苹果系统内设置,不能在应用内完成。此外,一些清理类、扫描类、遥控类等App也被高频点名。专家分析认为,类似软件订阅的服务收入已占苹果公司收入的近20%,因此苹果公司从中抽成的同时,更应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和严格的监管。(8月9日《北京青年报》)
前不久,央视曾对50款热门付费软件做过一项调查,发现7成以上都有自动续费的功能,并且很多都存在忽悠用户自动续费的嫌疑。一些手机App的自动续费没有明确提示,往往还默认勾选;有的只要购买付费服务,就不经意被自动续费,一旦消费者“中招”,收费容易退回难。不少用户表示,在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内有一些工具类App,提供几天免费试用,并以此诱导消费者购买,后续收费则“贵得离谱”,且取消订阅不易。可见,一些手机应用软件,实际上已经沦为不当得利的“硬件”。
事实上,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求的“显著方式”,一般包括使用粗体字、黑体字、彩色字体等。2021年5月1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然而,一些手机应用的经营者,选择用格式条款进行说明,恰恰是采取了“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使消费者落入了陷阱。比如,有的订购会员的系统界面上,有很小的一行字:“到期后自动续费,可随时取消”,并且已被默认勾选。用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那行字;等到发现时已经“被默认勾选”了。至于App“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更是一种隐形欺诈行为。可见,无论是“默认勾选”自动续费,还是“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均已涉嫌违法,违反了市场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换言之,手机应用不能成为“侵权应用”,必须进行抵制和查处,而不是只纠结于自动续费的钱是否能退回。首先,应提高电子商务法的执行力度,维护网络消费的公平和安全。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到“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之类的消费陷阱,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证投诉,或运用法律武器将侵权App经营者诉至法院,不要因为“损失小”而放弃维权。此外,除了消费者自我维权外,对于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各级消费者协会也应考虑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