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成立“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本报讯(□张毓顺) 近日,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立大会暨颁发聘书仪式在西宁召开,青海省法学会会长王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宗园参会,会议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青敏主持。会议印发了《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73名专家入选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会议强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第三方力量,必须始终保持中立性、体现客观性、确保权威性,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高端平台”“重大事项”“权威意见”四项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以坚定决心和更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正确处理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既有机制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行业权威引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工作职责,注重整合和引领既有资源,认真研究解决一些有重大影响的难题,从严要求、及时公正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有序、有力、有为。坚持“干”字落地,找准当地不同类型的重大问题,核准不同类型的代表性难题列入重点指导解决问题清单的真实性,切实推动法治化解决当地存在的疑难杂症,提升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遇事信法、懂法、找法、用法的信心,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实”字托底,既考虑法治理论和有关规定要求,又突出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在不突破法律框架底线的前提下,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青海省各级法学会要致力“实效”,做到系统融会、资源融通、业务融入,进一步扩大影响,全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省法学会在抓好制度谋划、规范引领、分类指导、督查落实工作的同时,引导市州、县级法学会细化方案、先行先试、创新创造,培育先进典型,系统集成经验。盘活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资源,整合法律社区会诊站、会员之家等传统工作项目,积极吸纳地方司法实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业务专家参与。依托现有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积极探索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