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职业首次被标注类别:多层次、多途径、多模式培育数字人才成为“刚需”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职业分类大典》),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21日。新版《职业分类大典》包括8个大类、79个中类、449个小类、1636个细类(职业)。与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相比,增加了法律事务及辅助人员等4个中类,数字技术工程技术人员等15个小类,碳汇计量评估师等155个职业(含2015年版大典颁布后发布的新职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职业分类大典》首次标注了数字职业类别(标注类别为“S”),并对数字特征明显的新职业予以分类标注,共标注数字职业97个。
多位业内人士和学者对记者表示,对数字职业进行标注,是职业分类工作的重要创新,在夯实数字经济的人力资源或人才资源基础上,能切实保障和有效推进数字治理、数字安全和数字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推动数字技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并由此促进就业创业、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等,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职业应运而生
每年7月,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雪花梨成熟的季节,“90后”的赵明(化名)内心充满丰收的喜悦。从3月梨树刚刚绽放花蕾开始,赵明就已经忙碌起来,没等挂果,他就指导工人在果园内安装虫情测报灯,铺设水肥一体化自动灌溉系统,现在,赵明又开始忙着为果园设计一条智能化分拣线。
赵明说,他的身份是当地的农业数字化技术员,他所服务的果园共有2000多亩土地,果园内的农事信息全部实现网上监管。他设计的水肥一体化自动灌溉系统,通过手机端就能自动进行精准的灌溉,成熟的雪花梨将来通过智能化分拣线后,会根据雪花梨的大小、形状、外观颜色、裂口瑕疵、含糖量等,自动分拣成4个等级,这些自动化设计,不但能节省大量的人力成本,还会让雪花梨按品质等级分类,总体能卖出一个更好的价格。
今年6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18个新职业信息,农业数字化技术员正是其中之一。根据公示中对农业数字化技术员的定义,这个新型职业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广和服务活动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收集农业生产案例、分析数字化需求、组织实施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副处长郑福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仅在河北,专职和兼职农业数字化技术人员已达5000多名。
农业数字化技术员从无到有、群体不断壮大,是近年来数字化就业的一个缩影。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石东坡对记者说,赵明所担任的农业数字化技术员,既是农业技术员的“升级版”,又是数字化服务的“专办员”。农业数字化技术员应运而生,是数字化、网络化、产业化的必然,是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革中专业技能、岗位和人才需求上的反映。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反映在就业上,催生了像农业数字化技术员这样一系列就业创业的新业态、新岗位,已经成为就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技术重塑社会劳动分工
近年来,数字经济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8.4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2万亿元。
数字经济相较于工业时代简单、封闭的经济模式,打破了时空界限,模糊了产业之间的边界,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都可以成为工作场景,劳动方式的改变催生数字职业,一些传统的工作岗位因此而消失。例如,在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中,将报关专业人员和报检专业人员2个职业整合为报关人员1个职业,此外,还取消了电报业务员等职业。
同为“90后”的冯涛(化名)曾在广东一家生产磨具的企业操作机床,公司在2020年引进数字控制机床后,因为操作数字控制机床必须编制加工程序,而编制这种程序,需要对机床上刀具和工件的相对运动轨迹、工艺参数进行计算。虽然工作环境更好了,公司给出的待遇也更高了,但面对数字控制机床的编程代码,冯涛却一窍不通,为此成为被裁的员工之一。
被公司裁员后,冯涛回到河南老家,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最终选择成为一名网约配送员。在当前数字化进程中,如冯涛这样的劳动者,从“单位人”到“平台人”的转变,已成为人力资源市场的一种趋势。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戚聿东认为,在数字化浪潮下,数字技术带来的实时交互能力加速了职业的大众化。伴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应运而生。新就业形态没有固定的用工模式,而是在发展中不断蜕变、进化。从业者面临的劳动关系也从一种相对的固化形态转向变化形态。
石东坡认为,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广泛应用,是新工业革命的核心与关键,已经并将持续重塑社会劳动分工,包括对劳动者分布的结构调整。这突出地表现在中高技能劳动者的数量、规模与类型将成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重点;与之相应的,是低技能含量的某些劳动岗位将萎缩甚至消失,或转入新型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整体上就会促使就业市场弹性的提高,同时也会加快服务业就业比重的提升。
数字人才标准和法规需完善
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和推动力量,2021年3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研究报告:新形态、新模式、新趋势(2021年)》,深入分析研判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特征、存在的问题,指出目前数字化人才供给严重不足。
该报告称:“我国教育体制以注重培养专业化人才为主,导致现阶段既了解传统行业技术、业务流程与发展需求,又能够掌握和应用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有融合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更是紧缺。”
一方面数字人才面临着较大的缺口,另一方面多个地方政府都立足数字经济持续深耕,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记者梳理发现,包括广东、上海、天津、山东、浙江等多地已印发文件或者召开会议,明确未来几年数字经济发展任务和目标。
2021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2021年10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不低于55%。”2022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其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
石东坡表示,“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产生大量投资机会,尤其在引领智能制造方面,会产生一个巨大的投资市场,将催生更多的数字职业。未来数字化人才供给将面临较大缺口,对此予以法制化的促进正当其时。
以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1年3月1日实施为标志,立法保障和助推数字经济、数字治理的深度发展进入新阶段,广东、河南、北京等地陆续颁行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其中都有对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及其职业化发展的制度赋能。比如《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
数字经济给国内的就业市场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邓智团认为,数字职业带来多元化就业通道,对学校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加快形成数字职业人才选拔、培养、认证的职业教育体系。数字职业在新版《职业分类大典》公示、发布后,还需要尽快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加快规范相关职业教育专业和培训项目,完善教学培训内容,开发新教材新课程,确保数字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强化社会培训和终身教育,加强数字职业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力度,建立企业导师制,推动企业在学生学什么、怎么学甚至如何考等关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校中厂”“厂中校”“学习岛”等校企合作新载体,实现人才培养更好地匹配市场需求。
石东坡认为,目前数字人才已日渐成为“刚需”,面临着数量型短缺、素质型短缺和结构型短缺三类问题,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治理深化的突出痛点,因此,需要产、教、科更紧密地融合,多层次、多途径和多模式地培育数字人才,方能有力保障数据资源红利、数字技术红利,切实依托数字人才红利转化为数字经济红利。
同时,数字人才、数字职业的独立化、专门化和多样化,正在改变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内容、结构与方式,数字人才和用工单位、平台媒介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确认、法律调整的特殊性日渐凸显,这需要加快健全完善围绕数字人才、数字职业的劳动合同、劳动监察等方面的法律规则,出台相应灵活的用工监管、服务与保障政策,解决数字职业灵活用工中合同签订比例低、用工秩序混乱、社保缴存比例低、商业保险缺少保障等问题。此外,需要健全完善数字职业的数字安全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的数字安全教育,提升数字安全法治意识,增强数字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