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治化思维促进数字经济绿色发展
2022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这为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新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生态保护协同推进指明了方向。在民法典绿色原则指导下,实现“双碳”目标,可以结合数字化进行创新,以绿色低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实现数字化、绿色化(以下简称“两化”)融合、协同发展。
数字经济绿色发展面临的问题
地方性法律法规很少明确提及与“绿色数据”相关内容。数字经济的绿色发展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构建缜密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数字经济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地方法治水平有差异等情形。根据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发布的首份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常规数据中心碳排放量的99%以上来自其用电折算的碳排放,其与用电量、电力来源/品质、间接减排措施应用密切相关,许多地方和行业还没有做好碳减排的准备。因此,实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必须解决高耗能问题,制定城市转型需要的综合性法规。然而,实践中,现行涉及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很少明确提及与“绿色数据”相关的内容,如《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空间集聚、规模发展、技术先进、节能降耗的要求,加强高等级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计算协同发展,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科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应当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相关规划在本领域的安排部署,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以及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相衔接。”因此,地方性法规要强化“两化”理念,将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理念尽快融入制度建设之中。
范围与内容有待明确。其一,近年来,5G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需求日渐增加,但其基础设施建设受到电力资源、水资源及土地资源制约。实践中,有的盲目跟风,容易引发资源浪费,这值得警惕。其二,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中心是必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绿色数据管理是数据中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单点分立的数据管理现状,需要额外的服务器资源、硬盘存储资源,这不仅会形成数据冗余,而且易占用更多场地和电力资源。应切实发挥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有关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的行政审批与监管改革,以法律为数字经济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数字经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发展,实现“两化”融合。因此,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综合施策,德法共治,对数字经济中各主体的利益进行协调、妥善处理,既从法律制度层面做出回应,又通过司法公正予以保障,继而构建系统化、体系化法治保障制度,促进数字经济绿色发展。
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的制度建构
革新“两化”融合,强化制度建设。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之路,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政策导向的引领作用,又需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新基建建设之中。2016年5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将碳排放等应对气候变化案件作为四大类环境资源案件之一,提出“积极探索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举措,推动构建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治理体系”。因此,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离不开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可以充分发挥价值导向的引领作用,协同各部委、各地方政府完善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的法治化、标准化进程。各级政府在制定绿色发展公共政策时,应以实现“双碳”为目标,秉持底线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因地制宜,结合已有环境资源保护规则体系,依照环境资源保护法“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定绿色基建标准,在数字化转型中落实绿色共识,促进绿色发展。
明确“两化”融合内容,实现立法协同。层层分解任务,加快完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水平,通过持续技术创新等方式,提供低碳或无碳排放的供配电和制冷解决方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一,制定涉及新基建环境生态保护等政策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证环境政策制定合法性、公开性。其二,切实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有关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推动新基建环境行政审批与监管改革,支持具有土地、气候等优势的省区市进行基础建设(比如在东部沿海地区采取浸没式液冷方法。再比如选址在贵州建设数据中心,其全年平均气温为 14℃-16℃,这是IT设施运行最合适的温度)。其三,通过制定绿色数据管理标准,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打破技术壁垒、数据孤岛,减少冗余数据,增加数据备份/恢复成功率,简化管理,提高数据的可用价值,实现数据跨区域流通等。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数字法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