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 再掀执行热浪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吴灿东)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环境优则企业强。安徽全省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雷霆出击,再掀执行热浪。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维护司法公正。
“不要拘留,我现在就还钱。”面对法院的拘留处罚,被执行人刘某说。
2019年8月,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林某借款26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仅向林某支付3万元,剩余借款及利息再未支付。林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刘某诉至田家庵区法院。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某需分期向林某支付欠款。到了约定支付时间,刘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林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在拘留措施的震慑下,刘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积极联系亲属筹措款项,当场支付给申请人5万元,并承诺将积极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执行行动中,田家庵区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18人,拘传到院10人,实际拘留1人,当场执行完毕5件,达成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98015.5元。
同一时期,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再度出击,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猎赖”集中突击执行行动,拘传22人,实施司法拘留8人,执结2件,和解10件,执行到位22万元。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法院查找、拘传被执行人21人,拘留3人,执结5件,和解2件,执结到位金额255461元。
“案件的快速执结,解决了我们公司的大问题。”近日,安徽某集团公司负责人送来锦旗,点赞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情系企业、高效执行”。
2017年1月,安徽某集团公司与利辛某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负责承建某小区部分工程。自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利辛某置业公司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因双方对质量等存在争议,利辛某置业公司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安徽某集团公司依法起诉。该案历经一审、二审,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利辛某置业公司支付安徽某集团公司工程款近3000万元。2021年9月底,安徽某集团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申请执行公司因资金短缺已是诸事缠身,急需该笔资金解决眼前困境,被执行公司又无法一次性清偿所有债务。利辛县法院快速查封利辛某置业公司名下房产34套,同时,为加快处置进度,法院积极协调,最终拍卖获得成交款近1400万元。
下一步,安徽全省法院将持续全力攻坚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每一个司法难点、堵点、困点,坚持法治引领,为全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