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积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何毅 通讯员李德国)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法学会获悉,该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1年8月,河南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法学会充分吸收广西梧州工作经验,积极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2022年4月,在广泛征集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各地法学会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意见》,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截至目前,河南省各市级法学会基本完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工作,共聘任专家466人;43个县(市、区)完成聘任工作,共聘任专家499人;4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各地法学会积极探索创新,如洛阳市法学会建立实施方案和专家推选聘任办法、工作流程规定、工作考核办法,以及制度流程图、保密工作方案等“1+3+N”工作制度体系;安阳市法学会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委会,完成重大矛盾纠纷化解4项;鹤壁市法学会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综合5个专家库,开展1项立法咨询论证,调处3件涉法涉诉纠纷;南阳市法学会将市委20名高级法律咨询专家全部聘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信阳市法学会推荐15名专家纳入全市案件评审专家库,参与10余起重大疑难案件评查;强化与法律顾问工作融合,共聘任169名法律顾问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下一步,河南省法学会将按照工作计划,年底前实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市、县两级基本覆盖,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用,收集、遴选、报送、编印典型案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表彰优秀专家,努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真正成为法律服务高端品牌,服务好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