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吴灿东 张黄超)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安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安徽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努力让公正司法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标志。强化工作目标,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法院牵头指标,审理相关案件,做好考核评议,确保如期达到全国标杆水平,并建立常态化对标学习长三角地区法院先进经验机制,有的放矢,改进工作,以优质高效司法审判,服务安徽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维护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提升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水平。安徽各级法院将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契约自由和合同权利,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法维护涉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发挥破产司法挽救功能,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落实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畅通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渠道,促进市场主体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着力化解市场主体涉诉信访。
同时,《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省高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作用,及时解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