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食品级”化妆品的伪装
7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暑期消费提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提示中称,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7月7日中国新闻网)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选购某种商品时,往往非常重视该商品的安全性能。而所谓的“食品级”标示或宣传基本上会给人带来一种该产品非常安全的印象。一些商家则以此大肆鼓吹“食品级”,但正如消协提醒的那样,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监管部门理当撕掉这一伪装,打破一些商家借此忽悠消费者的幌子。
从一些商家的宣传来看,“食品级”给人以绝对安全的印象,似乎该产品可以当作食品来食用。故在一些不明就里的人看来,能够食用的化妆品自然非常安全,可以完全放心地使用。殊不知,虽然一些化妆品在生产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但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一些商家为逃避监管,硬生生发明出“食品级”,甚至隐隐约约地跟医疗效果挂上钩,只为引发消费者“能吃进嘴里的,用在身上更没问题”的联想,是一种隐蔽的商业伪装。
去年以来,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称化妆品和食品分属两个行业,使用方法、作用部位、作用机理等均不相同。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而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才宜宣称为“食品级”产品,套在化妆品身上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属于十足的“智商税”。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食品和化妆品不能混淆在一起。
“食品级”概念之所以大肆流行,与一些商家的营销炒作不无关系。把化妆品加上“食品级”头衔进行宣传,暗示产品更安全,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比如,纯净水可以饮用,而大部分化妆品中都有纯净水,或者主要以纯净水为原料,但属于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的化妆品显然不能饮用。由此可见,这样的宣传手法既是利用普通人的知识误区和理解偏差在打“擦边球”,又是虚假宣传的越界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食品级”化妆品不是将食品当作化妆品,依然属于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对于这样的常识,消费者协会应进一步向公众普及,避免消费者掉入商家的宣传陷阱。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品牌和产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注信息,特别是产品成分、功效、使用人群、注意事项等,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监管部门应常态执法,向这种新型的虚假宣传亮剑,依法进行查处。电商平台也要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审核力度,将一切“食品级”化妆品的宣传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