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预售不应成为“消费陷阱”
近日,有消费者网上发帖表示,一款在美的京东官方网店预售的某型号空调,平时价格为3899元,5月23日付定金参加“6·18”活动预售到手价为3664元,但是在“6·18”预售活动正式开始当晚,按照之前店铺赠送的预售消费券,最后到手价却是3899元。不少消费者也纷纷留言,有网店利用所谓“6·18”预售活动先暗中涨价再降价,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6月18日澎湃新闻)
@唐探:近年来,电商平台和店家将“6·18”购物节开始的时间定得越来越早,刻意将付尾款与付定金的时间拉长,在中间十几天甚至二十几天的时间里给了店家操纵价格的机会,最后让消费者掉入“消费陷阱”;有的店铺预售和实际备货不一致,利用超长预售周期拖延发货,这样可以将前一批顾客的退货发给下一批,将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这些行为不仅是在透支消费者对平台和购物节的信任和耐心,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6·18”预售作为电商平台让利优惠、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营销手段,不应利用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不利因素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让电商预售实现商家与消费者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