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法理不容
6月2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分别领到80万元罚单。记者调查发现,被处罚的两家银行信用卡中心2021年投诉量居高不下,众多持卡人称遭遇其暴力催收。记者调查发现,信用卡违规催收已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灾区,在相关投诉平台以“光大银行 催收”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找到853条相关投诉。其中,多位消费者投诉称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收违规,包括委托外包公司暴力催收、泄露个人信息、电话短信威胁、电话骚扰等。(6月15日澎湃新闻)
信用卡用户欠款不还属于严重失信行为,银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手段催收债务也在情理之中。但不能忽视的是,采用暴力、电话骚扰、泄露个人信息等方式催收债务,既与银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形象不符,也涉嫌违法,理当予以摒弃。
不可否认,信用卡用户透支后拒不偿还欠款的话,既侵犯银行的合法权益,也影响银行的金融资产质量,导致其不良贷款率上升。特别是,不排除一些信用卡用户欠账后当起了“老赖”,玩起了失踪,让银行根本找不到人。这种耍赖的做法,是无视诚信和法律的行为,任谁都难以忍受,理当受到谴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在法治社会和文明社会,即便行为人违法失信,也不该采取法律之外的野蛮粗暴方法来处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银行业的处理流程,对于此类情形,其催收无效的话,可以将欠款人列入征信系统,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此类失信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
而所谓的暴力催收方法,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如泄露个人信息、电话短信威胁、电话骚扰等行为,已经侵犯他人的生活安宁和个人信息权。需要说明的是,信用卡用户在与银行签订协议时均会同意银行在催收时使用甚至曝光其个人信息。但银行使用该信息时不应超过必要限度,而应与行为人的失信程度相当,比如,半夜三更给欠款人打骚扰电话或发送短信,显然极不妥当。
更有甚者,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催收,或者以给欠款人亲朋好友打电话恶意滋扰的方式进行催收,或者采取恐吓等方式催收债务,这些行为均已涉嫌犯罪。即便一些银行会采取风险规避措施,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但这未必会减轻银行的责任,如果发现其默许或授意第三方公司暴力催收的话,同样难逃法律责任。
银行本来是没有任何过错的被害人,却可能因为采取暴力催收等非法途径“维权”,而承担法律责任,影响自身名誉,最终得不偿失。银行保险机构理当引以为戒,采取正常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而非急于求成,采取与企业形象不符的旁门左道来走捷径。要加强催收业务管理,合理设定催收考核指标及奖惩机制,建立并完善催收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禁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催收,发现催收机构采用非法手段催收的,应立即停止合作关系;进一步规范催收行为,严禁使用非法手段催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