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法学会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努力为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实施,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平安菏泽、法治菏泽建设,近日,山东省菏泽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行实施工作作出安排。

  打造“三个平台”,形成服务法治实践新品牌。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开展符合法学会特点和规律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打造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高端平台,服务人民群众的公益平台,服务平安菏泽、法治菏泽建设的实践平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新品牌,努力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明确职责任务、人员条件、产生程序、专家聘任和动态管理等要求。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流程,组建专家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抓好后续评估。规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要求,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期间应遵守的规范等。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推进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部署要求,制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方案,召开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会议,举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运转、成果运用、队伍管理、考核激励、工作保障等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撑。突出工作实效,注重与相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和有效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确保每年有1件以上首席法律专家咨询服务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加强考核激励,将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列入平安建设和法学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选树先进,在开展经验交流的同时,大力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