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报告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报告,公布该院成立以来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情况与主要特征、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相关举措及建议。

  报告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类型较为集中,主要为充值打赏、网络购物、侵犯人格权等类纠纷。其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较高,达75%,原告多主张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不发生效力并要求返还充值款。

  报告指出,在人格权纠纷案件中,多为未成年人在社交媒体中被他人侵权或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也有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被侵害引发的纠纷。在未成年人作为被告的案件中,也多为涉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侵害人格权的案件,主要发生在社交平台,起因多为校园纠纷、日常琐事纠纷、听信网络谣言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仍有待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保障仍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监管不足、网络沉迷问题较为突出。案件反映出在网络娱乐消费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网络直播领域,未成年人易出现沉迷现象,案件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存在逃避家庭监管、规避平台认证措施的情形。此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较弱,易受不良信息侵害。

  北京互联网法院结合案件特点,制定出台《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创建“首互未来”品牌,建立“一站三平台”,即一个“首互未来”工作站,下设宣传教育平台、理论研究平台、协同发展平台,立体化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报告也提出了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建议。具体包括:家长要提升自身网络素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法律要求,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技术功能和工作机制;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强化与家长的沟通;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履责,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强大合力;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