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林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王书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3民初1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号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苗建军诉你方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2021)冀0403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继勇诉你方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2021)冀0403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昕诉你方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结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2021)冀0403民初2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成权、王胜男:本院受理徐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15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7月28日9时在本院官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王学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89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091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唐国英: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092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吝守义: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093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忠义: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095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文书: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097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武海波: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100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晨: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103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俊玲: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104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霄飞: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1106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杜淼:本院受理原告张学堂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36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永文:本院受理原告王知祥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河南贵夫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知民初3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董小秋:本院受理原告吕奎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7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左同胜、左孝军:本院受理原告李立田诉你们与第三人朱传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冬冬:本院受理原告甄新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杭州博懿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美乐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403 民初6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岑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华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403 民初6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黄玉仁:本院受理原告刘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 民初6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陆春丽:本院受理原告姚海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汲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徐州国成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兆永诉你与徐州华山德盛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岳步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国成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兆永诉你与徐州华山德盛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李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宋超:本院受理王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如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可选择在线诉讼与庭审(应提前告知),逾期不到庭,也未申请在线诉讼,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小芳:本院受理李正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