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王兵:本院受理原告胡志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曹翔、胡书慧、刘虹、叶路:本院受理原告王凯杰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1)豫1602民初10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于艳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乐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玲玲:本院受理原告范晓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红伟、罗刚:本院受理绍志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5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9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赵永亮:本院受理张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许芷菡:本院受理杨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1民初63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刘晓丽:本院受理奇广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李世娟:本院受理马宝权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7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10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辽宁圣野特种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绥中长城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6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辽宁新源水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绥中长城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6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迪、张守梅:本院受理绍志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5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第3日上午11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姜晓红、张河山:申请执行人友谊县植保农资经销有限公司、孙兴华与被执行人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二人送达协商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自公告之日起第5日8时30到友谊县法院与友谊县植保农资经销有限公司、孙兴华协商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继续选用随机选取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二人于公告之日起第10日8时30分携带房屋钥匙到友谊县时代新城小区1期2号楼4单元501室房屋参加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对该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并由你二人负担开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影响本院对友谊县时代新城小区1期2号楼4单元501室房屋继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盛广忠、徐亚芝:申请执行人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二人送达协商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第5日8时30到友谊县法院与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继续选用随机选取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二人于公告之日起第10日8时30分携带房屋钥匙到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4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参加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对该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并由你二人负担开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影响本院对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4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继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李春霄:申请执行人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协商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自公告之日起第5日8时30到友谊县法院与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继续选用随机选取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于公告之日起第10日8时30分携带房屋钥匙到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11号楼4单元601室房屋参加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对该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并由你负担开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影响本院对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11号楼4单元601室房屋继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张亚茹、文贵滨:申请执行人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二人送达协商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第5日8时30到友谊县法院与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继续选用随机选取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二人于公告之日起第10日8时30分携带房屋钥匙到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6号楼一单元12号车库参加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对该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并由你二人负担开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影响本院对友谊县吉安家园小区6号楼一单元12号车库继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刘行、张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跨世纪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欧阳常晓诉你方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云霞、李俊峰、李兴亮、柳自云、蒋学建、邯郸开发区众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403民初1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振虎、李继刚:原告吕艳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安徽鼎红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刘钊:本院受理原告周道伟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南京速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胥思全诉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潘一朋、唐山晴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海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冀0229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亮甲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潘一朋、唐山晴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海超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冀0229民初337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亮甲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清徐县桃源汽贸有限公司丰润区分公司、田志刚、李林发: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支公司与你们和被上诉人莫妹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已作出(2021)冀02民终8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张焕: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姚玲芳:本院受理王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4月29日股东会决议,烟台张裕葡萄酒研发制造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8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64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0535-6633610

  烟台张裕葡萄酒研发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