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高院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本报讯(记者张君)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河北省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会议,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沟通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强化协同保护,打造信息共享,完善联合惩戒,建立司法与行政共治模式,构建河北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新格局。
会议明确了司法与行政部门6方面协作机制。在常态沟通联络机制方面,明确了日常联络机构、定期会商等制度;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商定共同研究解决调解队伍、经费保障、培训等现实问题,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在协同保护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在调查取证、侵权检验鉴定、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相互提供支撑,统一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标准,共享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开辟行政裁决书、司法裁判文书执行绿色通道。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还就推动司法与行政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完善联合惩戒、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达成具体协作意见,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落在实处。
河北高院与省市场监管局两部门还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制度,明确了知识产权纠纷申请司法确认的行政调解协议范围、市场监管部门、法院分工职责等内容,畅通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
据悉,河北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20年收案4500多件,2021年8800多件,增长速度很快,而其中涉及商标权、著作权案件占比83%,其中大量是万元以内的纠纷,诉讼标的额不高,但知识产权案件普遍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的特点,给公民维权造成很大障碍。业内人士称,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深度协作将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化解,极大降低当事人诉累,为河北知识产权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河北高院与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贯通”的省、市、县三级合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