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军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盼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不服(2021)豫1602民初830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朱艳杰:本院受理原告徐玉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高付园:本院受理原告李国齐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沙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唐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中太建设集团河南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曾云霞诉你方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秦晓红:本院受理原告何松安、何军伟、何景信、何秋生、何文亮、何洪勋、林建河、林金斗、郭松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民初7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安徽六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王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睦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825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宋启华、李秋梅:本院受理原告鹿邑县鑫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薛瑞宁:本院受理原告鹿邑县本固邦宁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超峰:本院受理原告夏春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2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于昊欣:本院受理伏雯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882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刘艳、曹春雷:本院受理原告鞠明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给付所欠货款5.2万元及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0日9:30在本院官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韩平:本院受理原告曾素琴诉你、韩艳、韩敏、韩凤、韩伟、马巍巍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82民初49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驳回原告曾素琴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30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徐绍新:本院受理周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882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德亮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玲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班勇愧: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2民初9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魏艳丽、李华伟:本院受理原告周口骏通顺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韩金良、周口市鑫国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杜永民:原告赵志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梁富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沙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牟世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希云诉你继承纠纷一案,该案已裁定驳回起诉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庭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晓梅:本院受理原告路五香诉你、邯郸市丛台区家宴餐厅、曹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裁定驳回起诉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庭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肖鹏:本院受理原告戚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张福东: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海诉你合同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4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李智勇: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海诉你合同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5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陈天明:本院受理郑久全、周丽华、冯雪媛、郑涵瑀、郑鹏宇诉你、王跃、刘玉涛、申秋生、张郑毅、李爽、周海龙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29民初3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吴学书:本院受理原告马昌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123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杨隆:本院受理原告周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123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曹磊磊:本院受理张迎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可以选择在线诉讼,在线参与庭审(如选择在线诉讼,应提前告知,由本院告知具体的参与方式),逾期不到庭,也未申请在线诉讼的,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太福:本院受理雷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