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2019年至2021年收案数量逐年增加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报告全面梳理了北京互联网法院自建院以来涉短视频的著作权案件,通过分析案件特点及成因、总结裁判要点及规则,为规范化解此类纠纷、引导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指引,为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创新、网络文化产业繁荣提供助力。
报告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涉短视频著作权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增幅明显,2019年至2021年收案量分别为540件、729件、1284件。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涉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疑难问题,包括新型创作成果的客体属性认定存在争议,新著作权法背景下短视频的权属认定规则有待明确,重塑短视频平台注意义务引发较大争议,著作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更加凸显等。
报告提到,2021年以来,长短视频之争日渐激烈,相关案件数量也有较大增长。此外,据统计,仅12426版权监测中心监测的涉短视频侵权通知发送量已有上千万。涉诉主体范围广泛,以长短视频平台为主。被诉侵权形式复杂多样,切条、搬运类侵权居多。
报告提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规则的树立,为妥善化解纠纷、规范短视频行业发展提供指引,也为相关法律规则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依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充分利用北京市长短视频公司、大型互联网公司聚集的优势,倡导平台共治共建,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报告建议,短视频平台应当成为连接作品权利人与使用人的纽带,有效整合音乐、图片、视频等资源,构建先授权、后使用、再付费的著作权授权分发体系,有效减少侵权行为发生。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探索网络著作权交易新路径,一方面可与短视频平台、MCN机构广泛开展合作,以向短视频平台事先集中授权代替向短视频创作者事后分散维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进而增加作品利用效能和权利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