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虚构商品产地的把戏
8 外形美观、酸甜适口的丹东“99草莓”近两年走红网络,被称为“草莓界的爱马仕”。但日前大V“滤镜粉碎机”的一则视频,揭开福瑞达、果味颂等部分电商水果卖家的草莓“调包术”。商家宣称售卖的是“丹东草莓”,实则以“分仓发货”的名义由江苏草莓代销商组织货源代发。江苏草莓成本只有丹东草莓的一半,售价却与“正品”持平,形成巨大利差。丹东草莓主产区、丹东东港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已召开品牌保护说明会,对冒充丹东草莓、东港草莓销售的违法行为将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为涉事商家提供代发草莓服务的蓝天草莓购销中心目前正接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4月14日《新京报》)
除了报道所指的丹东草莓外,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等众所周知的地方特色品牌产品都遭遇过类似的“山寨”困局。这既是对原产地产品正当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故监管部门有必要严肃查处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让消费者不再被骗。
根据报道,被称为“草莓界的爱马仕”的丹东“99草莓”质量上乘,口感较好,但价格和其他品类草莓相比也较贵。如江苏草莓20克/颗以上规格收购价约为16元/斤,而20克/颗以上的正宗丹东“99草莓”可以细分出3个规格,收购价在25-40元/斤不等。正是这种较大的利差让一些商家铤而走险,以江苏草莓冒充丹东草莓进行销售。
这一行为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对不同价格的产品会有不同需求,即对于不同价格、不同品质的草莓,消费者肯定会基于价格和品质进行取舍和挑选。那么,商家将价格较低、品质不如丹东草莓的产品冒充丹东草莓,就属于以假乱真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性能、主要成分等有关情况。根据广告法,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虚假广告。而且,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请求退一赔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赔偿。监管部门可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草莓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商品,而且对大部分消费者而言不是生活必需品,但这并不代表消费者的权益可以被忽视,可以被无良商家肆意欺诈、蒙蔽。对消费者是否购买该草莓有决定性影响的产地、品质、价格,容不得任何掺假。对产地造假就是对商品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种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用好法律手段不断加强监管,让不法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消费者安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