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变脸”诈骗的打击力度

  音频、视频等合成技术的滥用,对人脸、声纹、指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形成挑战。要从源头上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规范获取个人信息的范围,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加大对“变脸”等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信息和财产安全。


  一段视频、一段语音未必是真人拍摄或者录制。在你不知道的手机App后台、支付界面、门禁闸机,或许有人正在盗刷你的脸……去年以来,多地发生“变脸”诈骗案。骗子通过AI换脸技术,利用社交平台上事主朋友先前发布的视频,截取了面部视频画面并进行了“换脸”,从而对事主进行诈骗。(4月13日新华网)

  据报道,不法分子模拟制作出来的动态人物不仅能做点头、摇头等动作,还可完成眨眼、张嘴、皱眉等丰富表情,效果极为逼真。随着深度合成技术迅猛发展、落地场景激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牟利。音频、视频等合成技术的滥用,对人脸、声纹、指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形成挑战。

  “变脸”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技术日趋先进,手段更为高明,更具欺骗性、精准性,反深度伪造检测难度越来越大,使得诈骗的成功率也越来越高。更令人担忧的是,犯罪分子“变脸”诈骗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有制作人脸动态的,有负责“叫卖”的,甚至还有对外培训人脸动态制作技术的。在当前人们对“变脸”诈骗还没有充分识别和防备能力的情况下,一旦“变脸”制作技术传播,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人脸动态制作简单、成本低、牟利空间巨大,使得一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个人信息“裸奔”也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方便,有记者登录一些涉嫌售卖个人信息的网站后发现,信息被泄露的风险覆盖社会各类人群,包括“白领名录”“股民信息”“豪车车主名单”“老板手机号码”“家长信息”等多类信息被售卖。究其原因,主要是很多机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但有的机构没有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的防范手段,不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导致有的信息被售卖,有的信息被窃取,直接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帮助”。

  此外,随着合成技术应用门槛的不断降低,反深伪检测技术更新迭代与“伪造”技术升级的速度相比相对滞后,也成为“变脸”诈骗成功率高的原因之一。对于“变脸”诈骗等新型诈骗行为,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必须要下大力斩断伸向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撕下“变脸”诈骗的伪装。

  要从源头上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规范获取个人信息的范围,严惩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要保护好获取到的必要的个人信息,防止倒卖或泄露。加大对“变脸”等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诈骗新动向的研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超前预判,增强反诈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反深伪检测技术更新,以技术规制技术,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确保在反深伪的“攻防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是反诈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引导群众慎重提供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慎重公开或分享动图、视频,确须网络转账要核验对方身份,一旦遇诈及时报警求助,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