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马骏腾:本院受理原告蔡娜诉你三河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8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国娟、孙万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林林诉你二人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7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李玉河:本院受理原告李梦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2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三河市星天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孟庆涛:本院受理原告刘程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6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李健博:本院受理原告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李健博:本院受理原告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河北兴远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贵合祥云科贸有限公司、于雪娜、李琛亮、董鹏羽、李智永、柳景林、缪立青、三河华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至成企业管理(三河)有限公司、兴远高科(三河)孵化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4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方胜军:本院已受理刘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王海军:本院已受理马洪达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唐金柱:本院已受理朱福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杨清明、哈申高娃:本院已受理王金风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陈宝来、张凤芹:本院已受理于百志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玉林:本院已受理胡日吉力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李洋:本院受理唐山路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9民初3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400-1号 冉进:本院受理原告祝来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87-1号 叶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章新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吴晓阳:本院受理原告阳小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董德金: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泾县华峰宣纸工艺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高垒:本院受理原告吕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马长超:本院受理原告吴夏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91号 李彪:本院受理原告周银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凤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9民初5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李六顺:本院受理原告魏秀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556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豆保卫: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志滨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21执恢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枣强县人民法院二楼司法技术辅助室对被执行人豆保卫名下位于枣强县福星家园小区4-1-1002室房产进行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第二日进行现场勘验,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枣强县鑫贝尔裘革制品有限公司、孔明、崔秀彩、孔祥东:本院受理(2021)冀1121执恢23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河北昌泰资产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已作出冀昌泰评报字(2022)第02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及(2021)冀1121执恢234号执行拍卖裁定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对崔秀彩名下枣国用(2013)第104号土地使用权及座落于该土地上的崔秀彩、孔祥东名下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921号房产委托评估。评估价格为房屋建筑物7061452.66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375287.3元、土地使用权30977614元,合计11344353.96元。如你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后10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如无异议,本院将于2022年6月22日在京东网上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拍卖。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吴忠正:本院受理原告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文庙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薛淑艳: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4民初5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柏各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朱红:本院受理原告杨琴诉被告朱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123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益洪均:原告高圣锐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皖1502民初12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韦琪:原告许哲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皖1502民初17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冯宴斌:本院受理原告许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双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