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法学会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工作

  本报讯(记者汤瑜 通讯员何洁) 为更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根据《临沧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日前,云南临沧市法学会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工作。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云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临沧市法学会结合公职律师队伍培养和法治建设实际,制定了《临沧市法学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已有1人报经云南省司法厅审核许可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下一步,临沧市法学会将严格落实管理机制,鼓励、支持公职律师围绕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论证,参与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专职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