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


  《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数字经济的主管部门,鼓励公共数据依法共享,设专章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细化法律责任,为促进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国家层面未来进行数字经济立法提供先行探索经验。


  3月1日,《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填补了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法律空白。

  记者注意到,这是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之后的又一部省级层面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浙江、广东相比,河南出台的数字经济领域立法,有哪些特点?对此,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鼓励公共数据依法共享

  该《条例》共10章76条,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经济促进措施、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其中,《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数字经济的主管部门”,并鼓励公共数据依法共享,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表示,2022年1月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此次,河南按照“促进性先立、限制性慎立、新兴性缓立”原则,在坚守安全底线前提下,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对发展数字经济立法、为数字经济创新预留了空间。该《条例》明确了主管部门,强化权责统一,有利于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刘权认为,《条例》亮点之一是,鼓励公共数据依法共享。比如《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快交通、物流、市政等重点领域物联网终端和智能传感器的规模部署,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利用。”

  此外,《条例》还专门对数字经济安全保障制定了详细规定,强调数据共享的前提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如《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数据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资源,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精准和诚信原则,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设专章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产业发展迅速,数字经济成为城市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契机。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产业数字化,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包括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数字金融、数字商贸等数字化应用。”铁道警察学院教授兰立宏表示,这为河南省未来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方面,河南农业发达,粮食作物种类多,产量丰富,将智慧农业放在数字经济发展首位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这是因为制造业等传统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数字化支持。

  《条例》“产业数字化转型”章节,重点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产业数字化如何转型?《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支持高水平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工业基础、地理信息等软件产业,推进软件产品迭代、适配测试和产业化应用,构建自主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第三十六条规定,“鼓励本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等。

  刘权认为,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可以推动传统制造业和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各行各业的数字化普及度会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法律保障和引导,确保数字化转型并降低风险。


  保障数字经济发展 细化法律责任

  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数字经济规制和网络治理的新路径新方法,力图在规范的同时推动数字经济实现创新发展。《条例》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第七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数字经济促进工作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履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支持、保障工作职责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职责的;(三)未按照规定履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职责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刘权表示,数字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一个行业越活跃越繁荣越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在保障数字经济和细化法律责任中,《条例》用“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三个章节,为河南数字经济发展筑起了一道法律“防火墙”。

  兰立宏说,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而《条例》的出台,将为国家层面未来进行数字经济立法提供先行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