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宣判

  本报讯(□张毓顺) 近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上诉一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自此,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落下帷幕,23名被告人依法得到惩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亿乐(化名)等人在缅甸联邦共和国果敢自治区设立诈骗犯罪活动场所,组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蒋某超等23名被告人为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成员,通过分工协作、层层分级,将自己包装成不同角色的成功人士,利用社交软件、交友网站结识国内各被害人。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恋爱、投资赚钱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进入该集团设立的虚假网站进行投资、充值,让被害人获取少量“投资收益”后,引诱被害人不断加大投资金额,进而骗取钱财,即“杀猪盘”网络诈骗。

  一审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蒋某超等23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5万元不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即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结果。

  该案的依法裁判,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彰显了海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