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二〇二一年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四万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

  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有所回落,但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增长较快,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越国(边)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其中,2021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此外,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组织人员到国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等的偷越国(边)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增长较快,去年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281%、64%。

  涉案人员年龄结构方面,2021年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35岁以下的占85%,其中,未成年人2200余人,约占2%,同比增长18%;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无固定职业的占94%。诈骗形式方面,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打着投资理财、情感交友、网络购物等“幌子”实施诈骗的占50%,其中,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占26%。

  另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行业“内鬼”值得警惕。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其中,检察机关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银行、保险、房产、酒店、物业、物流等多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