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上岗”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赵鑫) 近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首批2名来自行政机关的专业人员受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这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促进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此次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分别来自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他们将主要参与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公心,认真履职,努力做好检察工作的“监督员”和“宣传员”,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发挥宝贵“外脑”资源,融智聚力专业辅助办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均衡发展,在交流与互动中走出一条“行政+检察”专业化协作之路,全面促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