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辉: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65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一虎: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66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尚德生: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67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山: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68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月美: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69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有甲: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0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家祥: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1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震: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2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东伟: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3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日顺、金繁松: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4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肖顺利: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5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石文志: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6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辰: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7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利洲: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8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佰伟: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79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颜丽丽: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0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涛: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1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宝军: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2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胜喜: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3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锦荣、刘勤: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4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段小金、杨冬: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5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静霞: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6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虹: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387号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宗球、许良涨: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迎春: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冷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丹: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宛述升: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东: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影: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光明: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福: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桂香: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惟明: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熊立: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志坚: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廉宏旭、何紫闻: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蒋鹏程: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健: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牛文澎、靖晶: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宫凯: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玉淑: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文良: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关艳梅: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屠鹏: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国冶: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鹤: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亮: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丽红: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延满: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凤君: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殷中洋: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栾德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邦农化工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