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为儿童乘车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日前,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办,以“安全座椅·呵护未来”为主题的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促进线上研讨会召开。参与研讨会的专家呼吁,在今后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入儿童安全座椅相关内容,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给地方在此方面的立法提供指导,并提高法律执行效力。(2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吴睿鸫:儿童安全座椅已进入法律“轨道”。去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赋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责任,把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纳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范畴。这反映出国家对儿童出行安全的重视。正如专家建议,儿童安全座椅应当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层面,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这样不仅能让法律更具操作性、科学性,也能让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真正落地。除加载法律“保险”外,还需要对儿童安全座椅质量上第二道“保险”。要严格执行产品认证制度,提升监管力度,让儿童安全座椅自身先过安全关,保障儿童平安出行。



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说“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更是最基础的支付手段。尽管金融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但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依旧时有发生。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其中以停车场、生活缴费、保险公司为主。以去年第四季度为例,被处罚并曝光的32家拒收现金单位中,有10家是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2月23日新华网)

  @丁家发: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现金服务是最基础、最根本的金融服务。移动支付虽然便捷高效,但也受电子系统、网络环境、移动终端等方面的限制,一旦发生系统故障、电力中断以及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现金的重要作用便凸显了出来。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从节约成本等方面考虑而拒收现金,给一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麻烦,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币的尊严,对拒收现金行为必须说“不”。要通过常态化管理,打击各种拒收现金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在遭遇拒收现金的行为时进行依法维权。


缓解“家校矛盾”首先应升级教育理念

  近日,江西上饶一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周某在班级微信群内辱骂班主任吴某,吴某认为名誉权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元。经法院调解,周某当庭道歉,吴某接受周某的道歉,双方达成谅解,吴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提醒,关心子女教育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言行。(2月25日《环球时报》)

  @李可儿:报道中涉事家长的孩子因不适应目前的学习环境,要求父母帮忙转班,该家长正是因为数次同班主任沟通转班问题无果,所以发表了过激的言论。从孩子教育的角度出发,家长因孩子难以适应新环境而直接选择转班的做法,虽为可选项,但绝非最优解。选择以转班来解决问题,尽管能解决一些问题,却在无意间向孩子灌输了“逃避有效”的理念。以过激的言行处理此事,更是违反道德底线,为孩子作出了错误示范。家长们应升级教育理念,注重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做好示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与人为善,着力营造轻松、民主、自由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习惯,逐渐形成良好的家风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