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广场舞噪声不应靠“神器”而应靠法律
日前,网络上一条短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拍摄者说着“开始了哦”,便拿出手电状的“神器”朝不远处广场上正在热舞的阿姨们一按,音响瞬间就“哑了”。阿姨们围着音响调试无果,认为音响坏了,只好陆续离开。“这些跳广场舞的阿姨,我忍了两三年,现在用这个办法才管得住她们。”该视频拍摄者、广西南宁市民李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月14日《工人日报》)
广场舞音响分贝高,闹哄哄的广场舞音乐让很多人不堪其扰,时常引发争议和纠纷。“反广场舞神器”的出现,则让苦广场舞噪声久矣的人们看到了高效反制广场舞噪声的希望——不需要费口舌,不需要报警,不需要等待,不需要生气,只需拿出“神器”悄悄指向广场舞音响,音响顿时“哑火”,舞者也就失去了兴致,纷纷散去。这招看似灵验,实则存有不少问题,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来讲,音响是广场舞爱好者们的私有财产,其拥有音响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私自控制他人的音响或涉嫌违规。而且,“反广场舞神器”发出的信号属于无线电信号的一种。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要使用无线电干扰器,应向有关部门报备,否则可能涉嫌违规,使用者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其实,广场舞没有原罪,有问题的是广场舞噪声。广场舞是一项有益的健身娱乐活动,参与者众多,且相关部门也明确态度表示支持和规范。早在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提出成立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开展广场舞相关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推出活动标准,提供活动指导。不久前,广场舞还亮相北京冬奥会开幕式,成为暖场节目。广场舞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已经成为一种广受群众欢迎的健身形式。
使用“反广场舞神器”应对广场舞噪声,其效果的稳定性难以保障。或许,在“反广场舞神器”刚进入市场时较为神秘,跳广场舞的人们还没反应过来,找不到应对之策。当“反广场舞神器”日益被人们所熟悉,跳广场舞的人们就会知道是哪款“神器”给他们捣乱,有可能会采取反制措施。无论是他们购买防干扰音响,还是加强人为控制防护,都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反广场舞神器”的威力。
反广场舞噪声不该靠“神器”而该靠法律。针对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问题,即将于今年6月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违反这一规定需承担警告、罚款等法律责任。据此,各地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在充分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合理规定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还可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警示、教育、管理,并联合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监管处置措施到位,让群众投诉有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反广场舞噪声进入文明模式、理性模式、安全模式、法治模式,营造积极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