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发布

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管理办法》正式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此外,还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