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建立“检察+河长”工作制 构建生态保护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华丽 通讯员杨毛毛) 位于苏北的射阳河不仅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百万群众的母亲河,更直接影响到最终注入地——盐城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的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在射阳河上违法设障搞养殖、过度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射阳河下游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严重隐患。

  近日,记者了解到,以服务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为目标,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完善“检察+河长”工作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河长办牵头、检察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射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新模式。

  2019年7月,射阳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反映在射阳河支流战备河盘湾段,有两艘经营饭店的商住船已靠泊多年,巨大的船体不仅严重阻碍河道行水,船上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同时河坡上的植被也遭到破坏。

  该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发现船主因补偿问题与地方政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导致河道清理工作陷入僵局。该院主动与县河长办取得联系,就该问题处理共同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双方共同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的“圆桌会议”,引导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最终,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多年顽疾得到清除。

  2020年,盐城市首家派县河长办检察工作站挂牌成立。工作站以实现检察院与河长办“信息共享、联合督办、宣传引导、共同治理”为目标,明确驻站检察官线索移送、立案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责,确保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2020年12月,在徐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中,驻站检察官采纳河长办建议,以“劳务代偿”的生态修复赔偿方式提起诉讼被法院采纳,最终徐某某等人以河道巡查劳务代偿部分生态修复金。2021年4月,驻站检察官收到河长办移交线索,某居委会畜禽粪污不能及时处理,养殖污水污染河道,导致环境恶劣。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组织现场核查,并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指导属地政府推进规范养殖整改工作。此案办理后,该地养殖片区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自建立“检察+河长”工作制后,射阳县检察院携手河长办开展“守护射阳河沿岸垃圾集中清理”“村村清——畜禽养殖整治”等涉水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办理破坏水环境和非法利用水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刑事犯罪案件23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为完善“检察+河长”工作制,该院主动与射阳河流经的宝应、建湖、阜宁、滨海等县检察院、河长办沟通,制定实施《关于射阳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意见》,与本县生态环境、水利、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卷宗共享、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初步实现全流程在线协同、全链条工作对接、全场景科技赋能。此外,还聘请30余名网格员担任湿地保护联络员,制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自主研发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随手拍”小程序,构建立体化线索收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