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家桥经验:陕北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乡村治理经验,其中“郝家桥经验”就是其中典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城西南的张家砭镇郝家桥村,是绥德地委在抗战时期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的一个模范村,通过开展“村村学习郝家桥,人人学习刘玉厚”活动,掀起了大生产热潮。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大生产运动,还是新时代的脱贫攻坚战,郝家桥人始终勤劳奋进、开拓创新,郝家桥村乡村治理经验底蕴深厚、内容丰富、影响深远。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郝家桥经验”

  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到最艰苦的僵持阶段,陕甘宁边区受到国民党严厉的军事和经济封锁,加之同时期自然灾害频繁、非生产人员大幅增加等因素,导致边区生产生活困难。边区政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采取了“自给自足、丰衣足食”的斗争策略,大生产运动应运而生。1943年元旦《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宣布“一九四三年边区人民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绥德地委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选择典型村庄进行蹲点调查,以决定下一步方向。1943年春,陕北高原寒意尚未完全退去,习仲勋率领调研组,迎着料峭寒风,沿着崎岖的土路来到郝家桥村,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蹲点调研。之所以选择郝家桥村作为调查对象,一是因为郝家桥村的村情与绥德分区的普遍情形相类似,具有典型性;二是因为郝家桥村村民在村主任刘玉厚的带领下,通过精耕细作、变工互助等方法实现了丰产丰收。地委领导同志敏锐察觉到郝家桥村的做法在绥德分区具有推广价值。调查组深入田间地头,掌握群众最真实的生产生活情况;利用白天走访的机会帮助群众生产,晚上组织村民开展教育文艺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头癣、红眼病等传染病,帮助孩子洗澡、理发,与群众打成一片。通过树立劳动模范、组织劳动竞赛、帮助农民科学总结并改进农作法等方式以促进农业生产,真正把群众组织起来。

  调查组集中调查“深耕细作”和“变工互助”等方面的生产经验,不断探索适合郝家桥村发展,也适合绥德分区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吸收刘玉厚等人的生产经验,通过树立劳动英雄、奖励先进、开展劳动竞赛,普遍推广深耕细作的生产方式,有效保障了粮食增产。同时,吸收群众创造的变工互助经验,科学调剂人力、畜力、农具,强化集体合作精神,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相互合作能力,进而提高了农业产量。调查组组织召开郝家桥村生产动员大会并制定《郝家桥村全年经济建设计划》,根据自愿原则指导农户制定相应生产计划;通过生产计划的实施,全体村民干劲十足,当年就获得了大丰收。

  习仲勋在陕西绥德地区召开的司法会议上指出:“千百事件整天发生在人民中,最适当的解决办法,也就在人民中。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比老百姓高明,其实不然,新的创造要在老百姓中寻找。”“郝家桥经验”实际上就是党领导边区群众在大生产运动中积累的乡村治理与建设经验,是来自于基层、来自于群众的一线农业生产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随着郝家桥村成为绥德地区的“农村楷模”,“郝家桥经验”也开始走向整个陕甘宁边区,成为当年边区大生产运动的一面重要旗帜。“郝家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人民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努力把郝家桥村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楷模

  党的十八大以来,郝家桥村继续发扬优良传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敢为人先、奋力拼搏,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村容村貌和村民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并创造性地形成了新时代“郝家桥经验”。

  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法开展乡村治理,牢记乡村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人民群众。在土地流转实施过程中,郝家桥村充分考虑留守村民实际需求,规定每人可留一定面积自留地。此项举措让不同类型村民都在此次改革中获益。对外出务工村民而言,本来撂荒或无偿给亲戚耕种的土地,改革后可享受人口股与地股红利,自留地也能为将来回村提供预期和安全保障;对留守村庄有劳力的村民而言,不仅能享受红利,还能耕种自家自留地及其他外出村民自留地;对年龄较大、劳力不强的留村老年人,分红、养老金加老龄费能满足他们基本生活所需。通过改革,以前被撂荒的土地在流转后也被重新利用起来。由于方法得当,村民普遍受益,流转后土地整治过程非常顺利。郝家桥村年长村民常挂在嘴边一句话,“共产党对老年人好,对农民好,光景越过越好”,这应当是郝家桥乡村治理之所以成功的秘诀所在。

  坚持注重制度建设。早在1943年,绥德地委调查组就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一致通过《郝家桥村村民公约》,做出“防止吸烟、耍赌”,“禁止牛羊、牲口践踏青苗、庄稼,如有损害人家庄田者,应按情形轻重、多少赔偿之”等规定,这些制度保障了订好的生产计划能够得到兑现,使之成为群众生产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准则。针对新时代出现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利益群体复杂化等新型特征,郝家桥村更为强调制度先行。继续强化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基本行为规范的作用,经村委会及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涵盖美丽家园、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互助、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并附有奖励与制约措施,村民公共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村风民风进一步转好。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有制度基础,在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经与村民充分讨论、反复磋商,形成了《郝家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人口股、耕地股的享受对象予以界定,对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责任予以明确,对收益分配比例予以规定。出台的《郝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用60余条近7000字的条文对村民权利义务做了清晰界定,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坚持抓“关键少数”。确保村支书有威望有能力,由群众代表推选候选人,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支部书记,最后由上级部门联审通过方能正式任命。选拔一批大学生村官长期扎根基层;市县不断派出工作队充实基层力量;由主要乡镇干部作为包村领导常年驻扎,这些干部对村情村况普遍心中有数,对如何建设郝家桥村有着明确目标和通盘规划。回顾和总结郝家桥村经验,只有重视调研、服务群众、注意方法、注重制度、抓牢干部,才能为乡村治理提供理论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受到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编号:SK2018A0319)和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红色革命基地“郝家桥经验研究”课题项目资助。

  (作者单位: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