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可用公积金是一种双赢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1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北京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助于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快改造进度,切实帮助广大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近年来,上海、郑州等地纷纷推出老旧小区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专门提到“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相比之下,北京市在加大公积金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根据通知,纳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的危旧楼房改建、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共有6类。除了增设电梯,还包括楼体抗震加固增加阳台、多层住宅楼房平改坡、上下水改造、外套式加固增加面积、更换外窗项目。

  同时,通知还解锁了住房公积金的一系列新功能。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的危旧楼房的产权人或购买改建后房屋的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纳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范围的房屋,产权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补建。从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到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北京此次新政基本上覆盖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相关资金需求,可以大大提高居民参与改造的热情,真正实现“谁出资,谁受益”。

  老旧小区改造可用公积金,也有利于盘活公积金存量,提高使用效率。一直以来,公积金由于各种限制,资金长期沉淀,流动性比较差,大部分时间只能放在职工账户里,备受公众诟病。甚至,还一度出现了呼吁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声音。《全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逾19万亿元,缴存余额超过7.3万亿元。如何完善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机制,让“死钱”变成“活钱”,成为公积金制度改革亟待破解的问题。

  2020年12月,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人民日报发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一文中指出,“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事实上,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应有之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危旧楼房改建,本身就属于“翻建、大修”范畴。北京推出老旧小区改造可用公积金新政,无疑具有标杆意义,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公积金制度改革是一种双赢,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推广。